近日,無錫市惠山區(qū)法院對公安部督辦的假抗癌藥系列案件一審宣判,濟南漢魯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武漢維爾德醫(yī)療技術有限公司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9萬元,蔡飛等八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兩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5年2月起,被告單位及被告人在明知AZD9291為阿斯利康公司研發(fā)的針對肺癌晚期患者的藥物,在國內(nèi)尚未獲得藥品批準文號的情形下,以“僅供科研用途”為掩蓋,合成生產(chǎn)AZD9291藥粉后逐級銷售給癌癥患者使用。其中,被告單位濟南漢魯醫(yī)藥科技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孫洪宜多次銷售給被告人蔡飛等人共計1540克,銷售金額97000余元,獲利40000元,被告人蔡飛將購買到的AZD9291藥粉通過被告人陳亮、黃亞軍逐級銷售給腫瘤患者使用。而被告單位武漢維爾德醫(yī)療技術有限公司的劉呈祥合成生產(chǎn)AZD9291藥粉后,由被告人周嬋等人多次銷售給被告人嚴志偉、李曉東等人,共計108克,銷售金額44550元,獲利33000余元,被告人嚴志偉、李曉東將購買到的藥粉銷售給腫瘤患者使用。
來源:軟件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