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成都市食藥監(jiān)局官網消息,近日,該局就四川錦江賓館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非法提供經營場所案舉行聽證,雙方著重針對當事人(錦江賓館)是否明知承租人經營行為、是否盡到了出租方管理責任等進行舉證質證。目前合議結果尚未公布,但錦江賓館相關負責人稱,已做好訴訟準備。
據錦江賓館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證照顯示,2015年3月,成都協(xié)和旅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與錦江賓館簽訂合同,租賃錦江賓館南底樓A-8房屋,開設“阿波羅系列頂級抗衰老保健用品”體驗店,共17平方米,每月租金9860元,租期從2015年2月至2016年2月,后又續(xù)簽。2016年6月,成都市食藥監(jiān)局接到市民投訴,稱該體驗店涉嫌無證經營。食藥監(jiān)局稽查總隊隨即展開調查。“經食藥監(jiān)局調查,這個店開店以來一共銷售了兩次,一次只賣出1瓶,一次是一個職業(yè)打假人買了10萬元的產品,就向食藥監(jiān)局舉報了?!卞\江賓館相關負責人稱,酒店方當時就向對方索要了相關證照,保健品是正品,“最重要的是,并不知道對方是無證經營。”但該負責人提供的一份《食品流通許可證》顯示,租賃方的經營場所在四川省雙流西航港街道辦學府西路南一街31-32號,并非該體驗店所在地。同時,成都商報記者現場并未看到登記在該店所在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日前記者走訪發(fā)現,“阿波羅系列頂級抗衰老保健用品”體驗店已經關閉。體驗店承租方成都協(xié)和旅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袁有斌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我們替廣州朋友簽的一個合同,房租之類都是他們直接對接,和我們公司沒有任何關系?!钡\江賓館相關負責人稱“合同是和他們簽的,我們只認他們?!?br /> 經執(zhí)法人員調查,該體驗店實際經營者為廣州一家保健品公司。目前已經做出相應懲處。
近期,成都市食藥監(jiān)局稽查總隊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條款給錦江賓館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擬罰款6萬元,沒收非法所得13萬余元。
而錦江賓館對擬處罰結果提出異議,“我們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中規(guī)定的‘明知’,對于承租者的違法行為確不知情?!卞\江賓館向成都市食藥監(jiān)局申請公開聽證。
記者查閱發(fā)現,與《食品安全法》同步實施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明確,從事食品(含保健食品)銷售,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否則屬于無證經營。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guī)定,明知對方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沒收違法所得,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成都市食藥監(jiān)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案合議結果將于近日公布。而錦江賓館相關負責人也稱,已做好行政訴訟準備。
來源:成都商報